各種有勢力人物宜結合中心調融利害情感以息紛争致張謇函

各種有勢力人物宜結合中心調融利害情感以息紛争致張謇函

民國七年十一月三日(1918年11月3日)

季直先生閣下:

奉電□慨於戰争之禍國厲民,出任調人,息争解難,碩德名流,高呼衆應,必有以動天下之觀聽而戢好亂人之野心者,佩仰之私,曷可言喻。比以同人往復電商,未即奉復,歉悚萬狀。煊前所發表之文電,禱祝和平之微忱,可以覆按。惟願求得久遠之和平,使此後國内不復見干戈之擾攘,竊有所懷,願就正於大雅者。

年來政局之紛紜,多由於中央地方之轢軋,而轢軋之原因,又多由於制度之不確定、權限之不分清,高言統一,實則背弛。此後欲杜紛擾之原,必當確定分權之制度,使中央、地方各有一定之職權,不相侵越,能分而後能合,此爲久遠和平所宜計及者一也。

草昧經營法治之先,不能不言及於人治。吾國政治無結合之中心,凡挾有一部分勢力之人,各挾其勢力,以雄長於一方,積久而衝突生焉,忿積焉,遂沸魚爛而不可救。欲以一種特殊勢力鏟除各種而混一之,此乃歷史帝王之陳迹,而必非共和之所能,就其能之,而此種特殊勢力,亦必漸次分裂衝突,積嫌與前相等,是終古擾攘無已也。今宜集各種有勢力之人物結合中心,使利害情感逐漸調融,以國家爲範□,□法律爲監史,則紛争自息,寧一可期。此爲計及者又一也。

目前法律問題,尤當求一歸宿,使西南不負護法之宣言,北方不與違法相始終,苦心斡旋,尤賴群公之調劑。

煊無時不以和平爲志,區區之私,惟望乘此創巨深痛之餘,爲一勞永逸之計,敢布腹心,諸希諒察,敬頌勛安。

弟岑春煊敬啓。

《南北函電中之和平聲·岑西林復張季直函》,天津《大公報》1918年11月3日,第1張,第3—4欄,《大公報(天津版)》(42),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影印,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