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護法致錢代總理電

堅持護法致錢代總理電

民國七年十一月五日(1918年11月5日)

煊素愛和平,我公苦心斡旋,至爲欽佩,但西南以護法相始終,於法律問題不得不格外注重,以期不負護法之宣言。區區之意,幸望鑒諒。

《岑唐來電記聞·岑春煊堅持護法》,《大公報》(天津)1918年11月5日,第1張,第3版,第1欄,《大公報(天津版)》(42),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影印,第4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