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年三月十一日(1919年3月11日)
頃誦芳翰,欣悉騶從抵申,至慰。陝西問題,糾紛實甚,所詔各節,自當設法預防,决不令某系逞志,留永久和平之障礙。海風糾峭,珍攝爲佳。
《復馬彦翀秘書陝事當設法預防函》,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1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