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取消將蒙旗地租收歸國有并將姜桂題都統撤换致靳雲鵬電

請取消將蒙旗地租收歸國有并將姜桂題都統撤换致靳雲鵬電[1]

民國八年十月十五日(1919年10月15日)

北京靳翼青先生鑒:

兹接蒙古議員樂山等來函,略云,兹接内蒙各盟及蒙古王公聯合會函稱,熱河都統姜桂題,擅將蒙旗地租收歸國有,一律升科,并呈請北政府批交内、財兩部及蒙藏院查核辦理,群情激昂,務請力争。等因。同人會議多次,對於該都統此舉,咸認爲背約違法,請電北廷取銷,并將該都統等撤换等語前來。

查民國成立,曾經頒布待遇蒙族條件,凡蒙人固有權利,概仍其舊。信誓旦旦,載之盟府。該都統此舉,實屬背棄信誓,違反條件,希即查明辦理見示。

岑春煊、伍廷芳、唐繼堯、陸榮廷、林葆懌、孫文。删。印。

《各總裁致靳雲鵬據蒙古議員樂山等函稱姜桂題擅將蒙旗地租收歸國有一律升科背約違法請電北廷取銷并將都統撤换等語希查明辦理電》,《軍政府公報·公電》修字第117號,1919年10月22日,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總第174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