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廢止張敬堯與美商結約合辦白鉛鍊廠致靳雲鵬電

請廢止張敬堯與美商結約合辦白鉛鍊廠致靳雲鵬電

民國八年十月十六日(1919年10月16日)

北京靳翼青先生鑒:

張敬堯抵押湘礦一事,前接蒸日復電,正核轉間,而准譚湘督蒸電稱,頃據報載,張氏將全湘礦權抵借外債三千萬元,只待實業廳審議草約呈復,即實行。復與美商結約合辦白鉛鍊廠,先交定銀二十萬兩。是張氏盗賣湘産,私借外債,均已證實。果使奸計得售,吾湘淪胥即在旦夕。應請急電北廷,勒令廢止等語。

特電轉達,務希嚴飭廢止,并盼見復。

岑春煊、伍廷芳、陸榮廷、唐繼堯、林葆懌、孫文。銑。印。

《各總裁致靳雲鵬准譚湘督電稱張敬堯復與美商結約合辦白鉛鍊廠請電北廷勒令廢止等語希嚴飭廢止電》,《軍政府公報·公電》修字第117號,1919年10月22日,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總第17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