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年十一月十日(1919年11月10日)
昨接台函,誦悉壹是。煊才不足以服衆,德不足以化人,致來無根之詆毀,正深自咎,何敢尤人。足下洞燭隱微,主持公道,至爲紉感。時局如此,可爲寒心,急擬擺脱潮流,還我泉石。只以各方責難,不敢掉首逕去,已電告西南群師,速擇替人,俾煊去而不致摇動根本,則幸甚矣。辱荷關注,敬以奉聞。
《復江伯恂先生各方責難不敢逕去函》,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