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於廣州第一公園内籌建觀憲樓致政務會議議案

擬於廣州第一公園内籌建觀憲樓致政務會議議案

民國八年十一月十七日(1919年11月17日)

制憲大業,遷延八載。今憲法會議行將開會,若能剋期觀成,則廣東爲民國根本大法之産生地,是烏可無所表識,以垂永久。廣州第一公園,位全城之中,爲都人游觀之所,例有巨大建築,以資公共游息。兹擬由關餘項下撥款四萬元,俾資興築,即定名“觀憲樓”。凡參與制憲之議員,皆得題名勒石,使後之觀政變遷流者有考焉,不僅資一時觀感已也。如何,即希公决。

《提交政務會議擬於廣州第一公園内籌建觀憲樓議案》,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