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年四月十日(1920年4月10日)報載
因關税餘款撥給西南者,向由伍廷芳經收。伍離職去港後,岑曾電請中央以後勿再交伍。但二月份者,業經匯出矣。岑近電則謂,三月份之關餘,乃爲伍以私人名義交存上海匯豐銀行,此款是西南公款,伍私人不能動用,請飭總税務司轉囑匯豐銀行,改撥軍政府支用。
《岑西林最近兩電·注意關餘款項》,天津《大公報》1920年4月10日,第1張,第2版,第4欄,第50册第45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