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年四月十三日(1920年4月13日)
廣州岑西林先生鑒:
冬電悉。頃商財部,據云四月以前應撥關餘款項,業經照撥。此後遇放關餘、應行撥交何處,届時當爲接洽辦理。先此奉復。
雲鵬。元(十三)。印。
《廣東時局要聞·允交關餘之復電》,《中華新報》1920年4月25日,第1張,第3版,第1—2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