詰問處置段祺瑞辦法并宣布意見致北政府電

詰問處置段祺瑞辦法并宣布意見致北政府電

民國九年七月二十二日(1920年7月22日)報載

一、新國會即日解散。二、懲罰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倪嗣衝、王揖唐。三、各賣國賊歷年以不正所得家財,應全部没收。

《上海快信摘要·軍政府》,長沙《大公報》1920年8月10日,第2版,第2—3欄,《大公報》(19),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影印,第37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