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年十月十九日(1920年10月19日)報載
請一致主持公論。陳炯明提倡粤人治粤,應早協商。今彼反顔,假治粤美名,傾倒軍政府,殊無價值。刻下未與北方通電,不知是何用意。
《唐岑之主張如是·岑不直陳炯明》,天津《大公報》1920年10月19日,第1張,第3版,第1欄,《大公報(天津版)》(53),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影印,第46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