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年十月二十二日(1920年10月22日)報載
此次議和是否仍取會議手續,抑由雙方直接交涉,當請總統宣示,以資遵行。但期和議速成,至種種條件决不堅執。
《和議前途仍未可樂觀》,《盛京時報》1920年10月22日,第7版,第3欄,《盛京時報(影印本)》(47),瀋陽:《盛京時報》影印組輯印,1985年,第26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