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十年四月七日(1921年4月7日)報載
請政府速將各省自相結合手段督其取消,否則與統一前途有特大窒礙。
《專電·又電》,天津《大公報》1921年4月7日,第1張,第2版,第2欄,《大公報(天津版)》(56),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影印,第6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