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的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突发事件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的本质特征体现在由自然因素直接所致,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害
事故灾害的本质特征体现在由人们无视规则的行为所致,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https://www.daowen.com)
3.公共卫生事件
公共卫生事件的本质特征体现在由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共同所致,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的本质特征体现在由一定的社会问题诱发所致,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需要强调的是,这四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与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者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