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  纵向受力的冷轧扭钢筋及预应力冷轧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

9.2.9 纵向受力的冷轧扭钢筋及预应力冷轧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

纵向受力的冷轧扭钢筋及预应力冷轧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见表9-11。

表9-11 纵向受力的冷轧扭钢筋及预应力冷轧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 (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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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础中纵向受力的冷轧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当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

2.处于一类环境且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时,其保护层厚度可按表中规定减少5mm,但预制构件中预应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处于二类环境且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表面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时,保护层厚度可按表中一类环境值取用;

3.有防火要求的建筑物,其保护层厚度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

4.来自《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 115—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