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3 移动命令
【执行方式】
命令行:MOVE
菜单栏:修改→移动
快捷菜单:选择要复制的对象,在绘图区域右击鼠标,从打开的快捷菜单选择“移动”。
工具栏:修改→移动
功能区:“默认”选项卡中的“修改”面板上的“移动”按钮
【操作步骤】(https://www.daowen.com)
命令:MOVE↙
选择对象:(选择对象)
用前面介绍的对象选择方法选择要移动的对象,用回车结束选择。系统继续提示:
指定基点或[位移D()]<位移>:(指定基点或移至点)
指定第二个点或<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
在上述提示下,可以指定两个坐标点,系统把第一个点作为移动的基准点,把第二个点作为移至点,根据这两个点决定的位置矢量移动对象。对象被移动后,原位置处的对象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