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系统的形式选择

4.2.1 系统的形式选择

选择空调系统时,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规模、使用特点、室外气候条件、负荷变化情况和参数要求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

(1)全空气系统在机房内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空气处理机组有多种处理功能和较强的处理能力,尤其是有较强的除湿能力。因此适用于冷负荷密度大、潜热负荷大(室内热湿比小)或对室内含尘浓度有严格控制要求的场所,例如人员密度大的大餐厅、火锅餐厅、剧场、商场及有净化要求场所等。系统经常需要维修的是空气处理设备,全空气系统的空气处理设备集中于机房内,维修方便,且不影响空调房间使用。因此全空气系统也适用于房间装修高级、常年使用的房间,例如候机大厅、宾馆的大堂等。但是全空气系统有较大的风管及需要空调机房,在建筑层高低、建筑面积紧张的场所,它的应用受到了限制。

(2)高大空间的场所宜选用全空气定风量系统。在这些场所,为使房间内温度均匀,需要有一定的送风量,故应采用全空气系统中的定风量系统。因此,像体育馆比赛大厅、候机大厅、大车间等宜用全空气定风量空调系统。

(3)一个系统有多个房间或区域,各房间的负荷参差不齐,运行时间不完全相同,且各自有不同要求时,宜选用全空气系统中的变风量系统、空气—水风机盘管系统等。如果这些系统中有多个房间的负荷密度大、湿负荷较大,应选用单风道变风量系统或双风道系统。空气—水风机盘管、空气—水辐射板系统和空气—水诱导器系统适用于负荷密度不大、湿负荷也较小的场合,例如客房和人员密度不大的办公室等。

(4)一个系统有多个房间,又需要避免各房间污染物互相传播时,例如医院病房的空调系统,应采用空气—水风机盘管系统、一次风为新风的诱导器系统或空气—水辐射板系统。设置于房间内的盘管最好干工况运行。

(5)旧建筑加装空调系统,比较适宜的系统是空气—水系统;一般不宜采用全空气集中空调系统。因为空气—水系统中的房间负荷主要由水来承担,携带同样冷、热量的水管远比风管小很多,在旧建筑中布置或穿过楼层较为容易;空气—水系统中的空气系统一般是新风系统,风量相对比较少,且可分层、分区设置,这样风管尺寸很小,便于布置、安装。如果必须采用全空气集中空调时,也应尽量将系统划分得小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