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3 消防风机
排烟风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烟风机的全压应满足排烟系统最不利环路的要求。其排烟量应考虑10%~20%的漏风量。
2)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专用的轴流风机;机械加压送风机可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风机位置应根据供电条件、风量分配均衡、新风入口不受火、烟威胁等因素确定。
3)排烟风机应能在280℃的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不少于30min。
4)在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该阀应与排烟风机联锁,当该阀关闭时,排烟风机应能停止运转。
5)当排烟风机及系统中设置有柔性接头时,该软接头应能在280℃的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不少于30min。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内。
6)在机械排烟系统中,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起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