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账户设置

一、账户设置

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账户进行消费税的会计核算。“应交消费税”明细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纳消费税税额,借方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消费税或待扣的消费税;期末贷方金额表示尚未缴纳的消费税,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缴的消费税。(https://www.daowen.com)

消费税属价内税,企业因出售应税消费品而收取的消费税,已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体现为企业收入,企业缴纳的消费税就成为一项支出,一般应列入当期损益,这是消费税与增值税在会计处理上的主要区别。因此,企业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应记入损益类账户——“营业税金及附加”,并通过该账户来扣除销售收入中的价内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