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 分类汇总

5.3.2 分类汇总

数据透视表在创建完成后,默认会显示“分类汇总”。如果用户不希望显示,也可以取消。

选择数据透视表内任意单元格,切换至“设计”工具选项卡,单击“布局”组中“分类汇总”的下拉按钮,在列表中选择“不显示分类汇总”命令,操作如图5.3.2-1所示。

返回数据透视表,即可看到“不显示分类汇总”的效果,如图5.3.2-2所示。

图5.3.2-1 选择“不显示分类汇总”命令

图5.3.2-2 不显示分类汇总的效果

用户如果希望显示分类汇总,操作方法类似,选择图5.3.2-1中的“在组的底部显示所有分类汇总”或者“在组的顶部显示所有分类汇总”即可。当报表布局为“以表格形式显示”时,“分类汇总”只能在组的底部显示,而无法在组的顶部显示。当报表布局为“以压缩形式显示”和“以大纲形式显示”时,“分类汇总”既可以在组的底部显示,又可以在组的顶部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