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护篇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保护篇

60年来,我们始终将对考古遗存的“保护”放在首位,对考古发现的古代文化遗存,首先论证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再根据其保存状况,结合其周边的环境和其他因素,分别采取了如下四种不同的保护模式:

第一种是对特别重要的古遗址古墓葬实施原址原状保护并展示,最大限度地保持文物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同时充分发挥考古遗存的宣传教育功能和社会效益,如南越王墓、南越国宫署遗址和南越国木构水闸遗址、北京路千年古道遗址、南汉二陵等。

第二种是对一些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重要考古遗迹,通过整体或部分移取至博物馆进行展示。如农林东路发掘的南越国时期大型人字顶木椁墓、长塘街发掘的南汉北宋城墙遗址、中山五路发掘的宋代六脉渠遗址等。(https://www.daowen.com)

第三种是对一些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考古遗址,经过多方协调,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调整,对考古遗址实施回填保护,留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再揭露出来,进行展示。

第四种是对不具备原址保护并展示的古遗址、古墓葬,则进行抢救性发掘,做好考古资料记录,对出土文物进行妥善保存,工地则交付建设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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