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衡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衡

从罗泊湾汉墓中出土的文字可以见到当时的重量单位是以两、斤、石为递进单位。经过测量,墓中衡量单位的平均值是:1斤=264.23克,与目前公认的西汉前期重量标准1斤合今244—250克是基本一致的。

上面所述的情况表明,秦统一岭南后把中原的度量衡制度推行到这里,西汉前期又沿用了。(https://www.daowen.com)

◆第8辑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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