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伎乐(秦汉—隋唐)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歌舞伎乐(秦汉—隋唐)

从秦汉时期的“相和乐”,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龟兹乐舞”,再到隋唐的歌舞伎乐,反映了乐舞的雅俗观念从先秦时期萌芽,到汉代开始出现“俗乐文化”。汉初国家即对“雅乐”和“俗乐”的生存和发展地位同时进行了确认。艺术家们在乐府统领下,广采民间精品,集先秦雅乐、秦声、楚声、郑声,及各族群民间多种音乐风格为一体:雅俗相容、包罗万象以创制新乐。更多人表演、创作和参与,使得汉唐音乐艺术的形式和内容空前丰富多彩,规模宏大、前所未有。(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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