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解
1)分解:就是归纳出相对独立、层次不同的子系统。
2)分解方法:可按结构要素、功能要求、时间序列、空间状态等来分解。
3)分解原则:既满足新系统筹建要求,又便于论证、实施和管理。
(2)综合 选择具有性能好、适应性强的子系统,设计出它们相互关系,形成具有更高价值的新系统。
分解综合就如马克思指出的“从整体到部分,再从部分到整体”的辨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