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内容及验收要点

一、建筑节能工程内容及验收要点

建筑节能工程是指在建筑物设计、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国家相应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照明、热水供应等能源消耗。

建筑节能工程包括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分项工程。

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以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应单独填写验收记录,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

建筑节能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及验收要点见表5-1。

5-1 建筑节能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及验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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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依法对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负责。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