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察特派员有什么职责?如何开展工作?
2026年01月15日
409.稽察特派员有什么职责?如何开展
工作?
答:职责:监督被稽察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监督被稽察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权限、程序;检查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检查被稽察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监督其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对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建议。
稽察特派员采取下列方式开展稽察工作:听取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建设项目的汇报,在被稽察单位召开与稽察事项有关的会议,参加被稽察单位与稽察事项有关的会议;查阅被稽察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会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进入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查验,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核查被稽察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说明;向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及银行调查了解被稽察单位的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经营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