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勘察有哪些类别和内容?

656.委托勘察有哪些类别和内容?

答:(1)自然条件观测:包括气候、气象、海洋及陆地的水文观测。若资料不足或从未观测且无观测站,则需建站观测。

(2)地形图测绘:包括陆地和海洋的工程测量和地形图测绘,一般小比例尺的区域图可由国家测绘局等相关部门提供,但规划设计用的工程地形图通常需要现场测绘。

(3)资源探查:通常由国家机构或一些专业机构完成,有的作为科研项目予以实施,故通常只需进行一些必要的补充探查。资源探查的环境、内容与手段相当广泛,包括陆地(地面、空中和地下)与海洋(海上和海下)的生物资源(包括微生物和动植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地下水资源、地热资源、金属及非金属矿藏资源、石油资源、天然气资源、风力、水力、潮汐力)的调查、观测、勘探。

(4)工程地质勘察:包括建(构)筑物岩土工程勘察,以及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机场工程、滨海工程与核电站工程地质勘察等。常同时进行水文地质勘察和中小型工程的地震地质勘察。

(5)水文地质勘察:以避免地下水对工程的影响与危害,或寻找地下水用于工程水源。在做资源探查或工程地质勘察时,通常同时进行水文地质勘察,故一般不会单列水文地质勘察,而是与工程地质勘察等同时委托。(https://www.daowen.com)

(6)地震地质勘察:大型工程和地震地质复杂区通常需要在国家地震区划的基础上于建设地点做地震安全性评价。

(7)环境基底观测与环境评价:大多和陆地的环境调查与海洋的水文观测同时进行。环境基底观测与环境评价中的环保措施有时需要借助试验研究。

(8)模型试验:一些大中型项目或特殊项目还需借助科研,建立模型进行试验,前期的一些实测资料可以作为模型的边界条件,例如港口设计前要做港池和航道的淤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