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院校类型

(二)院校类型

按出资性质划分:公办院校29所,占总数的76.32%;民办院校9所,占总数的23.68%(图1-2)。按举办主体分类:省属院校12所,占总数的31.58%;行业和政府其他部门办学各3所,分别占总数的7.89%;地市院校11所,占总数的28.95%;社会资本举办的民办院校9所,占总数的23.68%(图1-3)。按示范性分类:国家示范院校3所,国家骨干院校3所,各占总数的7.89%;省级示范院校12所(含未验收的4所院校),占总数的31.58%。按院校类型分类:综合院校13所,占总数的34.21%;理工院校15所,占总数的39.47%;财经院校6所,占总数的15.79%;农业院校、医药院校、政法院校、艺术院校各1所,分别占总数的2.63%。按照《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41号),陕西省教育厅遴选确定了12所高职院校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院校(表1-1)。

图示

图1-2 陕西高职院校分布图(按办学性质分类)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图1-3 陕西高职院校分布图(按办学主体分类)

表1-1 陕西省“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院校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