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举措

四、 工作举措

(一)完善职业教育法规政策,保障就业

2018年,我省出台《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为职业教育保驾护航。在保障中职毕业生就业方面,《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制度,加大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促进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应当为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就业服务。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就业指导机构建设,加强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和服务。(https://www.daowen.com)

(二)通过项目引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一是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开展职业院校评估,组织全省中职学校参加办学能力评估和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通过评估促进中职学校的建设。

二是启动实施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项目。2018年,省财政安排7 205万元补助资金,立项建设108个中职学校“双精准”示范专业、7个省级示范职业教育集团,明确指导性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引领作用,带动中职学校的专业建设,提升中职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三)强化实习管理,保障就业服务

一是落实实习就业管理政策。严格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实习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为中职学生的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切实抓好推荐就业工作。要求每所中职学校举办校园招聘会不少于1场,同时鼓励和支持学校与人才市场合作,开创网络招聘会模式,为学生实习就业、企事业单位的用工需求搭建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