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基本要求
2026年01月22日
4 基本要求
4.1 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对任期将满的党支部委员会,上级党组织应提前6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前,要主动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换届情况,提前书面报送换届请示。
4.2 支部委员会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4.3 支部委员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暂缓换届选举:党支部需要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重要任务,或支部多数委员被派遣外出工作,或支部领导班子处于软弱涣散、瘫痪半瘫痪状态、不正之风严重等需要先行整顿的。
4.4 支部委员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提前换届选举:支部委员缺额较多,党组织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支部委员会严重破坏党的纪律,党员强烈要求改选;因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提前改选的。 (https://www.daowen.com)
4.5 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需要3次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第1次将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报请批准,第2次将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请批准,第3次将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报请批准。
4.6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应按照每届任期3年的规定,按期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工作需要2次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第1次将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及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请批准(书记候选人等额选举),第2次将选举结果报请批准。
4.7 党支部组织召开的党员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不排列“届数”和“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