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补选与更换

8 补选与更换

8.1 支部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党组织的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

8.2 由于支部委员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影响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时,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补选意见。在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如果离届满时间不长或缺额不多,在不影响党支部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可以不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缺额:

a) 支部委员因故调离的。

b) 本人辞职的。

c) 支部委员离休退休或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责的。 (https://www.daowen.com)

d) 支部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

8.3 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因故调离,而本届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上级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新的书记或副书记;也可批准支部党员大会先补选为委员,再由支部委员会选为书记或副书记。

8.4 党支部书记或委员被调到另一单位工作,不久又调回原单位,不能自然恢复其党内职务,如因工作需要重新出任支部委员时,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8.5 增补、更换支部委员,须经支部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