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单位党组织的责任
7.1.1 要做好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的思想发动工作,教育党员提高自律意识、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组织单位所有在职党员按时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服从社区管理,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
7.1.2 要积极与社区党组织保持联系,就在职党员向居住地社区报到工作进行对接,定期沟通交流,掌握本单位党员在居住地社区的表现情况。
7.1.3 要结合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主动与本单位所在地社区党组织广泛开展各类共建活动,帮助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7.1.4 党员向居住地社区报到要建立档案,把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群众活动的表现,作为对党员进行考核评价、民主评议、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