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社区党组织的责任
2026年01月22日
7.2
社区党组织的责任
7.2.1 要把在职党员向居住地社区报到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对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各类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职能。
7.2.2 要全面、准确地掌握本社区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的特长和服务意向,建立本社区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基本情况档案,加强对在职党员的规范化管理。
7.2.3 要制定工作计划,设计活动载体和活动方式,组织在职党员充分利用节假日以及八小时工作以外的时间参与社区活动。
7.2.4 要认真为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服务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运用手机短信、QQ平台、网络微博、微信、社区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在职党员提供群众的服务需求意向,发布社区群众的“微心愿”,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7.2.5 要及时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在职党员在社区的作用发挥及现实表现情况。
7.2.6 要积极选树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的好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