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临床表现
更新于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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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床表现
(一)部分性发作
最常见类型,异常放电源于一侧脑部。
1.单纯部分性发作
多为症状性癫痫。以局部症状为特征,无意识障碍,发作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 min。常以发作性一侧肢体、局部肌肉感觉障碍或节律性抽动为特征。
2.复杂部分性发作
也称为精神运动性发作,主要特征是意识障碍,发作时对外界刺激无反应,常出现精神症状及自动症。病灶多在颞叶,故又称颞叶癫痫。
3.部分性发作继发全面性发作
先出现上述部分性发作,继之出现全身性发作。
(二)全面性发作
多在发作初期就有意识丧失,异常放电源于双侧大脑半球。
1.全面强直-阵挛发作
又称大发作,以意识丧失和全身对称性抽搐为特征。发作前可有先兆表现,发作过程分为强直期、阵挛期、发作后期。(https://www.daowen.com)
2.失神发作
又称小发作,儿童多见。发作时病人意识短暂丧失,停止正在进行的活动,呼之不应。发作过程持续5~10s,清醒后继续原来的活动,但对发作无记忆。每天发作数次至数百次不等。
3.强直性发作
常在睡眠中发作,发作持续数秒至数十秒。表现为全身骨骼肌强直新收缩,常伴有自主神经紊乱的表现。
4.阵挛性发作
仅见于婴幼儿,特征为重复阵挛性抽动伴意识丧失,之前无强直期,持续1 min至数分钟。
5.肌阵挛发作
多为遗传性疾病,表现为快速、短暂、触电样肌肉收缩,可遍及全身或限于某个肌群、某个肢体,声、光刺激可诱发。
6.失张力发作
部分或全身肌肉张力突然降低导致垂颈、张口、肢体下垂和跌倒。持续数秒至1min 。
(三)癫痫持续状态
指1次癫痫发作持续30min,或连续多次发作致发作间期意识或神经功能未恢复至通常水平。可因不适当地停用抗癫痫药物或治疗不规范、感染、精神刺激、过度劳累、饮酒等诱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