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搞鱼雷核潜艇,再搞导弹核潜艇
20世纪50年代末,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遭遇曲折,三年自然灾害更是雪上加霜,国民经济出现严重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中央考虑调整国家建设项目进度,一方面集中财力、物力、人力保证原子弹和导弹的研制;另一方面对一些科研力量不足,一时难以突破,还需要较长时间积累的重大科技工程项目进行了调整,也就是暂缓建设。核潜艇就属于“暂缓”的项目之一。
1962年7月,海军党委和二机部党组联合向中央呈报了《关于原子潜艇核动力装置今后如何开展工作的请示报告》,报告提出:鉴于核动力装置研究设计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在几年内国家不可能调配大量的干部,拨给巨大的投资;同时技术上也不成熟,还需要多年的努力,特别是核燃料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还没有能力解决,我国研究设计和建造核动力反应堆的要求过快,不现实。建议:停止陆上模式堆的建设,设备制造和新材料试制基本停止,但对几项技术复杂、研究周期长,并已投资大半取得成绩的关键项目适当保留,继续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等。
虽说中国核潜艇的研制工作在特殊年代遭遇了困难,但因为核潜艇是“一万年也要搞出来”的国家重中之重的工程,所以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对于核潜艇的“暂缓”建设非常谨慎。徐向前元帅强调“要保留一部分人力继续研究一些必要的项目,因为科学研究是个长时间的问题,不然一旦需要,再搞就来不及了”。刘伯承元帅认为要“集中力量先解决关键问题,如解决核爆炸之类是对的,但为保留核动力研究成果深钻,似应保留少而精的骨干以发展成果”。陈毅元帅“不赞成核潜艇研制工作缩减,而赞成继续进行钻研,不管要8年、10年或12年才能成功,都应加紧进行”。
直到1963年3月,中央才做出最后决定。周恩来亲自召开中央专委会议,专门讨论海军和二机部的报告。经过讨论,原则上同意请示报告的内容,批准保留技术骨干,重点开展核动力装置和潜艇总体等关键项目的研究,为将来重新启动全面研制工作作储备。为此,在国防部舰艇研究院内增设了潜艇核动力工程研究所,开展了潜艇核动力装置总体方案的论证、设计工作。应当说,从1962年到1965年3月,中国核潜艇工程的研制并没有真正“下马”,“下马”的只是大规模的工程建设,而科学研究工作一刻也没有停止。因此可以说,这一阶段是保存实力、深入学习、积聚力量的阶段。
困难时期的坚守是清贫而艰苦的。在研制初期,科研人员是饿着肚子在研制核潜艇,“啃着咸菜造出来的”。首任中国核潜艇总设计师彭士禄院士就曾回忆说:“60年代初正是困难时期,也是核潜艇研制最艰难的时候,我们都是吃着窝窝头搞核潜艇,有时甚至连窝窝头都吃不饱。粮食不够,就挖野菜和白菜根充饥。”(https://www.daowen.com)
进入1965年,国民经济明显好转,前一年导弹、原子弹的相继成功,也为上马其他重大工程项目创造了条件。就核潜艇工程来说,常规潜艇仿制和自行研制成功,核动力装置已经开始初步设计,核反应堆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研制工作取得了进展,已经具备了开展核潜艇型号研制的技术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党中央审时度势,再次上马核潜艇工程。
1965年3月13日,由二机部和六机部党组联合上报国防工办和中央专委《关于原子能潜艇动力工程研究所领导关系的请示报告》,对核潜艇的科学研究工作提出了建议。3月20日,周恩来主持召开了第11次中央专委会议,批准了这个报告,同时决定将核潜艇工程重新列入国家计划,全面开展研制工作。由此,中国核潜艇的全面研制工作又一次拉开大幕。
根据中央指示精神,二机部和六机部与海军等部门密切合作,成立核潜艇研制所需的研究设计所和建造工厂等,上下一心,群策群力,为建造中国的第一艘核潜艇而奋斗。当时的核潜艇总体研究设计副总工程师黄旭华(后任中国核潜艇总设计师)等科研人员建议,中国核潜艇的研制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先研制反潜鱼雷核潜艇;第二步再研制导弹核潜艇。理由在于,导弹核潜艇的技术问题多,难度大,需要更多的时间才能解决,先研制鱼雷核潜艇不仅可以分步骤地解决技术难点,为研制导弹核潜艇打下技术基础,而且有相当一部分材料和设备可以通用,有利于加快研制进程。这条建议得到了认可,1965年7月,二机部、六机部和海军等部门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向中央专委报告了研制核潜艇的具体建议,包括核潜艇建造原则、进度安排、分工建议、增加技术力量和经费等。
1965年8月15日,周恩来总理主持召开了第13次中央专委会议,专门研究核潜艇“上马”后的有关重大问题。会议原则上同意六机部等提出的我国第一艘核潜艇研制原则,全面部署了核潜艇研制的各项工作,明确核潜艇研制分两步走:“第一步先研制反潜鱼雷核潜艇,于1972年下水试航;第二步再搞弹道导弹核潜艇。”根据有关资料记载,这次中央专委会之后,中央还就会议决定的问题分别向有关部门下发了7个通知,主要内容有:各部委要安排落实承担的研制项目,纳入各工业部的计划;科学院及有关高等院校要积极参加协作;抽调技术骨干和增加 1 500名大学生充实科研队伍;筹备建设海军核潜艇码头基地;同意将核潜艇动力装置的陆上试验基地建在四川省夹江县,并建造陆上模式反应堆;建立远洋测量船等。可以说,党中央是动员了全国的力量支援中国核潜艇工程,这再次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如果说在此之前,中国核潜艇还处于探索、研究、准备阶段,那么,1965年8月第13次中央专委会的召开,则标志着中国核潜艇的建造工作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