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事业的艰难起步
中国的领导人和科学家从一开始就深刻认识到核能的重要性。早在1955年1月,毛泽东就在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上请钱三强等资深专家座谈我国开发原子能事业的有关问题。随后,由薄一波组织拟定的我国首部《原子能计划12年大纲》极具先见之明地指出“有计划地建造原子堆,以生产可裂变物质,建造原子能发电站”,“用原子堆建立发电站,是动力发展的新纪元,是有远大前途的”。但是,对于年轻的新中国而言,核武器显然是比核能发电更迫切的需求,从酝酿筹划到实际起步,我国的核电事业经历了较为漫长的曲折过程。
20世纪60年代,中国曾多次尝试建起用于发电的核能反应堆。1957年,由苏联援助建设酒泉原子联合企业,其中的军用钚生产堆设计时就是生产和发电的两用堆,但这个堆的发电部分最终没有建起来。1958年,由国家计委、经委、水电、机械、高教部和科学院组成了原子能工程领导小组,拟议了我国首个核电项目—代号为“581”工程,并在华北电管局设立了工程筹建办公室。我国曾设想首座核电站的建设能获得苏联援助,建成一座苏联式的石墨水冷堆核电站。但随着苏联撤走大批专家,“581”工程只得被迫中止。
1960年,国家批准北京市和清华大学研究建设一座50 MW熔盐增值堆核电站,代号为“820”工程,但终因前期研究和开发不到位、材料不过关、技术和工艺不成熟,只得停止开发。1966年,在决定研制核潜艇动力堆的同时,上海提出准备建一座热功率为1万千瓦的实验性核动力反应堆,但这一计划也未能实现。(https://www.daowen.com)
20世纪60年代末期,华东用电告急。周恩来表态,要靠核电解决上海和华东的用电问题,他在1970年2月、7月、11月曾先后三次提出要搞核电建设的问题。1973年2月,上海市和二机部联合向国务院提出了建设30万千瓦压水堆核电站的方案。1974年3月21日,周恩来主持召开中央专委会,正式批准了这个方案,即“七二八”工程。“七二八”工程虽经中央专委批准,建设工作却一直未能展开。
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胡耀邦、赵紫阳先后听取了核工业部、水电部、机械部负责同志关于核电建设问题的汇报,并就核电发展规划、技术路线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原则意见,核电站的建设问题才再次得到重视。
1980年10月,粤港双方签署广东核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1981年11月,国务院再次批准了“七二八”工程项目。随后于1982年11月,又批准了这一工程建在浙江省海盐县的秦山,后来正式命名为秦山核电厂。同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广东核电站建设项目。至此,中国的两项核电项目才最终得以确定。以秦山一期和大亚湾核电站相继开工为标志,中国核电的建设正式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