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分类与编码原则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编码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a)科学性原则:以适合当前计算机及数据库技术应用管理为目标,按基础地理信息的要素特征或属性进行科学分类,形成系统的分类体系。分类原则应在满足多源地理信息整合需要的同时,充分兼顾各领域传统信息的分类体系,涵盖各层次、各领域的地理信息;编码规则的设计应覆盖各类地理要素及其属性,具有兼容性;
b)系统性原则:信息分类体系结构应正确反映地理要素与属性纵向、横向的体系结构。信息分类、分级的层次应清晰合理,对于分类对象的同级分类应采用相同的视角;(https://www.daowen.com)
c)一致性原则:分类与编码规则的设计应满足地理要素与属性在同一地理信息系统中具有唯一代码。应实现在信息编码和代码扩充、增删时,地理要素与其原有属性之间对应关系的稳定性和与原有信息概念和语义的一致性;
d)可扩展性原则:地理要素类型的编码强调高位统一,低位留有充足扩充空间;
e)适用性原则:能最大限度兼容原有数据分类体系,能方便地用于多源地理空间信息整合与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