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的注册与开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新办企业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并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如卫生许可证、环保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企业只有领取了营业执照,才算有了合法身份,才可以开展各项法定的经营业务。
1.注册登记
企业只有注册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才是合法的企业,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享受国家有关的优惠政策。
企业申请登记的事项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时应填报的项目,其主要事项有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经营范围、所有制形式、经营形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事项的核定是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其意义是:企业法人登记注册一经核定,企业即具备法人资格,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随之产生。
新企业注册登记流程如下: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可登录所在地的工商管理局网站填写相关信息,办理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和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例如:北京(行政区划)时代(字号)信息咨询(行业特点)中心(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填写完成后可检查是否可用,一般通过工商局网上申办名称预先登记的,可不领取纸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需要注意的是,经营范围中的行业名称一定要写规范,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如卫防、消防、治安、环保、科委等)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办理特种行业的许可证。
(2)申领营业执照。企业核名通过后,申办人可在工商局网上预约现场办理执照申领时间,并准备好所需材料按照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2014年6月4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20号文)在“(四)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中提出“简化手续,缩短时限,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各地纷纷响应。“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是指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部门分别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改为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的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办理,即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的使用功能。
(3)制章。申办人在申领营业执照后,可到指定的刻章地点办理企业公章、合同章等的刻制。
若应届毕业生在自主创业中担任企业法人代表的,则需要出具的证明包括:①学校就业办公室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②公安处户政科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③公安处治安科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2.择日开业
在所有的前置手续全部完成后,创业者就可以择日开业了。这里需要考虑的是开业时间的选择。选择开业时间时,创业者一般要考虑有关部门人员是否有时间参加、天气是否晴好等,如开店要考虑是否在节假日等因素。
以上就是自主创业运作的基本程序,希望能够为有志于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们提供帮助,但是这些还仅仅是创业的前置程序。
在顺利开业以后,创业者还面临着维持企业的日常活动,以及积累资金、发展企业等重要任务,这些都更需要创业者具备相关的经验及胆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