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方式

三、 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方式

国家就业政策规定,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方式为:国家计划任务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凡是取得毕业资格的,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办法落实就业。

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方式给予大学毕业生就业以充分的自主权。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毕业生有选择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而用人单位也有选择毕业生的自主权。给予毕业生选择职业的自主权,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的机制来达到毕业生就业,这种就业方式并不意味着政府和学校对毕业生的就业活动不闻不问,相反,管理和帮助毕业生就业是政府和学校的重要任务和职责。为此,政府和学校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规定,建立并完善了就业市场,加强就业指导,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许多有利条件。因此,高校毕业生应充分利用好各种有利条件,积极主动地“推销”自己,根据自身条件和社会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社会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