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价因子确定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二、评价因子确定

通过上述分析表明,地震引起的大量松散堆积物是震后滑坡易发性的主控因素,因此,把地震诱发松散堆积物发育度作为震后滑坡易发性的评价指标是可行的。近年来,研究区先后发生了4次大地震:2008年汶川Ms8.0级地震、2013年芦山Ms7.0级地震、2014年鲁甸Ms6.5级地震和2014年康定Ms6.3级地震,这些地震诱发的大量崩塌滑坡堆积物势必增加震后滑坡易发性。在非震(降雨主导型)滑坡易发性评价过程中,地层岩性、断裂等地质要素和坡度、地形起伏度等地形地貌要素已经作为因子指标,据此,作者根据汶川地震、芦山地震、鲁甸地震诱发的滑坡以及可能造成的震裂山体分布,在地震烈度Ⅵ度区内编制了滑坡等密度图(图5-31),表征地震诱发松散堆积物发育度,作为震后滑坡易发性评价的补充指标。对于康定地震,参考距离最近的芦山地震,采用同烈度条件下的芦山地震滑坡密度的平均值作为其滑坡密度值。

图5-31 汶川、芦山、鲁甸和康定地震松散堆积物(滑坡)密度分布图(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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