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化学需氧量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2.1 化学需氧量

化学需氧量(COD)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采用一定的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所消耗的氧化剂量。COD是表示水中还原性物质多少的一个关键指标。水中的还原性物质有各种有机物、亚硝酸盐、硫化物、亚铁盐等,但主要是有机物。因此,COD一般作为衡量水中有机物质含量多少的指标。COD越高,说明水体受有机物的污染越严重。许多有机污染物可被吸附沉积在底泥中,从而对水生生物造成持久的毒害作用。[5]

COD的主要来源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以及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农业污染。此外,有污染排放的集中式垃圾处理厂和集中式危险(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集中式治理设施也会排放一定的COD,但是相比于三大主要来源要小得多。图5-4显示了2003—2016年江西省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两大主要集中式污染源COD排放量变化情况。

图5-4 2003—2016年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COD排放量

2003—2016年江西省工业废水COD排放量总体表现出了先增长后降低的趋势。2003年江西省工业废水COD排放量为8.66万吨,2010年最高达到了11.78万吨。采用“十二五”环境统计制度更新后的2010年工业废水COD排放量为12.36万吨,相比旧的统计制度有小幅的提高。2010年之后工业废水COD排放量成逐渐降低趋势,虽然2015年反弹到9.2万吨,但2016年大幅削减至4.92万吨。近十年来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码,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越来越严格,污染物削减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https://www.daowen.com)

2003—2016年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COD排放量总体呈波动增长的趋势。2003年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COD排放量为33.55万吨,2006年增长到35.85万吨,2006—2010年又逐渐降低到31.33万吨。采用“十三五”环境统计制度更新后的2010年城镇生活污水COD排放量为39.59万吨,相比旧的统计制度有大幅度提高。2010—2015年期间,城镇生活污水COD排放量保持在39~40万吨左右,2016年增加到44.5万吨。

对比工业和城镇生活污染,城镇生活污水COD排放量比工业废水COD排放量大很多,尤其是2016年,约为工业废水COD排放量的9倍。但是城镇生活污水中的有机物一般较为容易降解,而工业废水中有机物则可能难以降解,危害性也可能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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