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形成过程
近代以来,中国屡次遭受西方列强的侵略,使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这种社会性质决定了我国不可能实行西方的多党制。中国的近代史常被称为中国的屈辱史,西方列强的殖民侵略、封建统治的日益腐败,国难当头,人民面临着家破人亡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何谈百姓民主,何谈民主制度;而封建统治者作为西方列强的傀儡,不断压榨百姓,致使一些仁人志士进行了一系列不屈不挠的抗争,但无论是地主阶级、农民阶级还是资产阶级都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民族任务。
辛亥革命后,资产阶级曾效仿西方的多党制。一时间,政党林立,达300余个,但由于当时的具体国情,并没有出现西方那种民主独立、和平共存的多党制局面,反而是政党之间相互倾轧,社会动荡不安。孙中山对于当时出现的状况给出了如下解释:“中国几千年以来,社会上的民情风土习惯和欧美的大不相同。所以管理社会的政治,不能完全仿效欧美。”
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决定了我国不可能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十月革命的胜利为我国开辟了一条实行民主政治的新途径,爱国志士团结一致,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成立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在革命斗争的过程中,共产党的地位逐渐突出,队伍逐渐壮大,用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抗日战争时期,各党派林立,但为了防止出现相互倾轧的现象,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各党派合作,毛泽东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将和所有愿意抗日到底的阶级、阶层、政党、政团以及个人,坚持统一战线,实行长期合作。”
1948年,中国共产党公开发布“五一口号”,中共中央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得到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热烈响应。这标志着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上了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的道路,揭开了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历史新篇章。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发展
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央领导集体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使这一基本政治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
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不管是过去还是未来,几个党之间要始终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长期共存是互相监督的基础,互相监督是长期共存的保障。这八字方针,指明了中国共产党不排斥任何党派,与其他党派相依相存;共产党可以监督其他党派,其他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体现了一种平等互存的关系。
1979年10月,邓小平第一次将多党合作提高到政治高度,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在十二大上,共产党将毛泽东提出的八字方针修改为十六字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一方针一直延续至今,加深了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亲密合作关系。而后在党的十三大上,首次把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列提出并加以完善。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在理论上得到新发展。中共十四大上,首次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写入党章。1993年,又将这一政党制度载入宪法。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入党章和载入宪法,使这一制度从此有了法律保障,为这一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法律依据。
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这一文献科学规范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内容、原则和程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上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到2007年,政府在颁布的《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中明确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框架,而政党制度就是构成这一框架的基本要素之一,进一步巩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政治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工作,不断促进政党制度建设的正规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完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习总书记曾不止一次的强调要加强各党派之间的团结,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指出:“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经过实践和时间的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党制度,它经受的起实践的检验,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逐渐凸显其重要地位。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规定:“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在我国,除了中国共产党,还有民主党派。这些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材料:
我国各民主党派概况
民主党派,指在中国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除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八个参政党的统称。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简称民革,正式成立于1948年1月1日,当时的主要成员是国民党内的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政治主张是推翻国民党独裁统治,实现中国的独立、民主与和平。
1988年11月经过修改的民革章程规定:民革在现阶段的政治纲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指引下,领导全体党员,团结国内外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
目前民革成员主要来自四个方面:同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关系的人士、致力于祖国统一事业的人士以及其他有关人士,并着重吸收其中有代表性的人士和中高级知识分子。
中国民主同盟
简称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秘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9月正式改称中国民主同盟。民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2002年12月通过的《中国民主同盟章程》规定,中国民主同盟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盟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定不移地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促进大团结大联合。全盟要为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三大历史任务而奋斗。与时俱进,在新世纪新阶段,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努力作出新贡献。
民盟现有成员15.7万余人,其中高教界占24.8%,普教界占35.3%,文化艺术界占5.7%,科学技术界占11.2%,医卫界占7.7%。省级组织30个,市、县级组织384个。盟员中有近1.4万人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政治协商会议委员,有近400人担任县处级以上政府部门的领导工作,还有一些人担任特约检察员、特约监察员、特约审计员、教育督导员。
中国民主建国会
简称民建,成立于1945年12月16日。当时的政治主张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和人权,保护和发展民族工商业,反对国民党的独裁统治。
目前的章程规定: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中国共产党制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自我教育的传统;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把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建的实际相结合;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方针。现有成员中大多数为经济界和其他方面的代表性人士。
民建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都建立了组织,现有成员约9万人。
中国民主促进会
简称民进。成立于1945年12月30日。当时由主要从事文教出版工作的人士和上海工商界爱国民主人士组成,政治主张是推进中国民主政治,改革政权,国民党还政于民,建立联合政府,实行宪政。
1988年通过的《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规定:民进的宗旨是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为指导,促进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文明、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https://www.daowen.com)
民进目前主要由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及科技等工作的有代表性的知识分子组成。截止2004年底,会员总数为9.4万人。
中国农工民主党
简称农工党,成立于1930年8月。主要的政治主张是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建立平民政权。
目前农工民主党的章程规定:坚定不移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党员及其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权益。
目前农工民主党的成员主要是大中城市中的医药卫生界的高中级知识分子。
中国致公党
中国致公党由华侨社团美洲致公总堂发起,于1925年10月在美国旧金山成立。
目前致公党的章程规定:致公党以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为主组成;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协助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党员和所联系的归侨侨眷的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实行民主集中制。
九三学社
九三学社正式成立于1946年5月,当时的政治主张是继承民主与科学传统,反对内战,实行民主政治。
目前九三学社章程的规定:九三学社的组织发展以大中城市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科技界及高等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以邓小平理论武装思想,指导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社员的权益。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简称台盟,于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当时台盟是在台湾省外建立和存在的、谋求台湾摆脱国民党统治、实行民主政治和地方自治的政治组织。1949年3月台盟总部从香港内迁至北京。
目前台盟的政治纲领是: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广大盟员和所联系的台湾同胞,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为实现“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而奋斗。
目前台盟的成员主要是居住在中国大陆大中城市的、处于社会中上层的、有一定代表性的台湾省籍人士。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内容:
1.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战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其执政的实质是代表工人阶级及广大人民掌握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具有法律规定的参政权。其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2.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4.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协商民主的渠道主要有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础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的政党制度,它不是什么一党制,也根本区别于西方的多党制。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和优越性
1.特点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点是坚持共产主义政党的长期稳定领导,同时发挥多党合作的作用。
由于共产主义政党是无产阶级先进的有纪律的部队,以马克思主义、科学共产主义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谋私利,掌握自我批评武器,善于听取批评意见,所以它必须而且能够领导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同时共产党又需要各民主党派的合作与监督。各民主党派代表广大劳动者和爱国者的利益,反映他们的要求与意愿。
没有尽量广泛的政党联盟,没有尽力发挥各民主党派的作用,就无法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无法避免决策的失误。
共产主义政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政治领导主要是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思想领导主要是提高马克思主义水平,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组织领导主要是推荐各级政权机关领导人人选,由人民政权机关选举或任命。
共产主义政党不仅要领导国家政权,而且还要对社会实行全面的领导。为了克服以往存在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弊病,在社会主义改革中逐步实现党政分开,既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又改进、完善党的领导。
党对国家事务主要实行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国家机关的作用,党经过法定程序使自己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同时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优越性
(1)有利于中国共产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一制度强调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合作共事的原则,强调中国共产党要认真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这有利于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避免中国共产党决策和工作失误,实现科学执政。
(2)有利于促进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这一制度强调和衷共济、团结协作,有利于减少内耗;不争论、不折腾,有利于保持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3)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任何一种政治制度,其好坏优劣最终都体现在能否促进生产力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