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提供政府贷款的一般条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三、各国提供政府贷款的一般条件

政府贷款的提供者是发达国家或有能力提供贷款的国家的政府,这些国家政府往往根据本国的政治和经济需要,制定不同的贷款条件。但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条件:

(1)接受政府贷款的项目单位不管是国营的还是私营的,必须以政府的名义接受,即需要经过双方国家的政府照会,并通过法定的批准程序和辅之以一系列的外交函件。

(2)借款国必须按贷款国的要求购买项目建设所需的物资和设备,即限制性采购。大多数贷款国都要求借款国将贷款的全部或一部分用于购买贷款国生产的物资和设备。即使贷款国没采用限制性采购条款,但也要求借款国必须以国际公开招标的方式,或在包括经合组织成员在内的,或在发展援助委员会所规定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合格货源国”采购设备和物资。(https://www.daowen.com)

(3)有些国家在发放政府贷款时,将贷款的一定比例与出口信贷相结合。其目的在于带动贷款国的商品出口,以扩大贷款国商品输出的规模。

(4)也有少数国家在发放政府贷款时,要求借款国在政治倾向、人权等方面作出承诺。因此,政府贷款的发放必须以两国良好的政治关系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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