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案例分析

案例一 《中国和乌克兰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节选)

第二十四条 消除双重征税方法

一、在中国,消除双重征税如下:

(一)中国居民从乌克兰取得的所得,按照本协定规定在乌克兰缴纳的税额,可以在对该居民征收的中国税收中抵免。

但是,抵免额不应超过对该项所得按照中国税法和规章计算的中国税收数额。

(二)从乌克兰取得的所得是乌克兰居民公司支付给中国居民公司的股息,同时该中国居民公司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不少于百分之十的,该项抵免应考虑支付该股息公司就该项所得缴纳的乌克兰税收。

二、在乌克兰,消除双重征税如下:

按照乌克兰关于消除在乌克兰境外缴纳的税收的法律规定(该规定应不影响本协定总的原则),根据中国法律,并与本协定相一致,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所得或应税财产而支付的中国税收,无论直接缴纳或通过扣缴,应允许在就该利润、所得或财产计算的乌克兰税收中抵免。该抵免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超过抵免前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的、应属于在该另一国可能就该所得或财产征收的所得税或财产税部分。

案例思考与讨论:

1.本案例中采取的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属于哪一种?

2.还有其他的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吗?哪种方法比较流行和有效?

案例二 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避税(https://www.daowen.com)

跨国公司经常利用转移价格实现避税目的。利用转移价格不仅可以规避所得税,还可以规避关税。以规避一国海关关税为例,具体做法有两种:一种是在跨国公司内部企业之间进行商品交易时,以调低的价格发货(即调低转移价格),减少缴纳关税的基数,比如,某商品的正常价格为2 000美元,在甲国要交80%从价进口税,跨国公司如果采取折半的价格以1 000美元进行内部交易,进口税就可以从1 600美元减少到800美元,从而少缴50%的进口关税。另一种是利用区域性关税同盟或有关协定对不同商品进口关税率所做的不同规定规避关税。区域性贸易集团为保护内部市场,促进商品在本区域范围内流通,对内部产品都制定有优惠关税政策,如欧洲自由贸易区规定,如果商品是在该贸易区外生产的,或在该贸易区内生产的价值含量不足50%,那么由一成员国运往另一成员国时,必须缴纳关税;但如果该商品价值的50%以上是在该贸易区内增值的,则在该贸易区成员国间运销不用缴纳关税。在这种情况下,跨国公司就可以利用调高转移价格,尽量使某种商品在该贸易区内生产的价值含量超过50%,进而达到避税目的。

(资料来源:卢进勇,杜奇华,赵囡囡.《国际经济合作理论与实务》案例库.2016)

案例思考与讨论:

1.什么是转移价格?如何利用转移价格规避所得税?

2.国际避税与国际逃税的性质、做法和具体方法有何不同?

案例三 文艺界名人利用国际避税地避税

2001年,意大利著名男高音歌唱家帕瓦罗蒂因为偷逃税款一案在自己的家乡,即意大利北部小城摩德纳法庭与检察官们对簿公堂。案件的起因是:检察机关认为帕瓦罗蒂在1989—1995年期间存在未申报的课税收入达350亿~400亿里拉(约合1 660万~1 900万美元),而帕瓦罗蒂则申辩说,在这7年时间里,他一直居住在摩纳哥的蒙特卡洛,因此应该享受免税待遇。检察机关给出的依据是:1989—1995年这7年间,帕瓦罗蒂的主要居住地不可能是蒙特卡洛,因为他在意大利的摩德纳和海滨度假地帕萨洛都拥有住宅,而他在蒙特卡洛居住未满6个月,不能算是当地正式居民。与此同时,帕瓦罗蒂本人没能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在此期间一直居住在“免税天堂”蒙特卡洛,因而,作为意大利公民的他仍应在意大利纳税。检察官们还进一步指出,即使帕瓦罗蒂在这几年间是居住在摩纳哥的蒙特卡洛,但他在意大利从事了商业经营活动,所以仍需照章纳税。面对指控,帕瓦罗蒂的辩护律师说:在这期间,帕瓦罗蒂的商业活动不是在意大利境内开展的,对此他们有充分的证据。

案例思考与讨论:

1.国际避税地有哪些种类?企业和个人如何利用国际避税地进行合理避税?

2.什么是税法上所称的“居民”?

3.在近年来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来源的统计中,英属维尔京群岛都居于比较靠前的位置,甚至超过了一些资本输出大国(如在2007年对华投资前15位的国家或地区排名中,英属维尔京群岛排名第二),请问你能解释其中的原因吗?另外,避税港、自由港和离岸金融中心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它们有交叉吗?你能分别列举一些著名的避税港、自由港或离岸金融中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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