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评价总体情况分析

一、 教师绩效评价总体情况分析

量表“高职教师绩效评价”的各个维度指标的综合描述统计结果(表3-1)显示:从总体的角度分析,被调查的高职教师绩效评价合理性的认知的得分均值为:3.201分,表明大部分被调查的高职教师对绩效评价合理性的认知较高;从各个方面的角度分析,被调查的高职教师表现出的“评价主体合理性”的分值较高为3.234分,而表现出的“评价内容合理性”的分值较低,为3.188分。由此可见,由高到低地将被调查的高职教师在各个方面上的得分均值进行排序:评价主体合理性>评价方法合理性>评价内容合理性。

教师绩效评价内容不合理的选择频率最高,“很不合理”和“不合理”两个选项合计占23.05%,评价方法和评价主体两项下的“很不合理”和“不合理”两个选项的选择频率分别占19.46%、19.86%;而组织承诺和民主参与的正向表述的不符合水平、负向表述的符合水平也有较高频率。总体分析,目前教师绩效评价合理性各方面均存在不足之处。

表3-1 量表“高职教师绩效评价”各个维度指标的综合描述统计结果

图示

在对访谈资料编码的过程中,多次发现教师在谈话中将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主体融合在一起的现象。比如360°绩效反馈法本身就是关于评价主体的评价方法,而对于360°绩效反馈的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都涉及评价内容。基于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主体的编码频繁交叉的情况,本研究提出高职教师绩效评价内容合理性、评价方法合理性、评价主体合理性之间存在正相关的假设。假设的验证,将对改进绩效评价方案的系统性、协同性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持。

高职教师绩效评价合理性的三个维度,即评价内容合理性、评价方法合理性、评价主体合理性之间的相关分析结果如表3-2所示。

表3-2 高职教师绩效评价各个维度指标之间的相关分析结果

图示

注★表示在0.05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表示在0.01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

由表3-2可知,相关分析的结果表明评价内容合理性、评价方法合理性与评价主体合理性的简单相关系数分别为0.493、0.713,显著性检验对应的概率P值均小于0.05,即评价内容合理性、评价方法合理性与评价主体合理性之间均存在正向相关。

评价内容合理性、评价主体合理性与评价方法合理性的简单相关系数分别为0.588、0.713,显著性检验对应的概率P值均小于0.05,即评价内容合理性、评价主体合理性与评价方法合理性之间均存在显著的正向相关。

评价方法合理性、评价主体合理性与评价内容合理性的简单相关系数分别为0.588、0.493,显著性检验对应的概率P值均小于0.05,即评价方法合理性、评价主体合理性与评价内容合理性之间均存在显著的正向相关。

由此可见,“评价方法合理性、评价主体合理性与评价内容合理性正相关,评价内容合理性、评价主体合理性与评价方法合理性正相关,评价内容合理性、评价方法合理性与评价主体合理性正相关”是成立的。

基于上述的相关分析结果,在具体实施高职教师绩效评价中,在绩效评价主体的确认,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以及评价方法的选择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的确立是保证教师绩效评价效果的重要前提,在评价主体的构成方面要综合考虑与教师绩效相关的主体及其胜任能力,特别是评价主体对评价方法的驾驭能力,对评价内容和标准的认知能力。评价主体的胜任力越高,评价方法的选择与使用客观性越强,对评价内容和标准的理解就越准确,因此,在具体实施评价中要统筹考虑绩效评价主体、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的相关性,有效提升评价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