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文化之根”,推进经济社会文化一体化发展

3.守住“文化之根”,推进经济社会文化一体化发展

乡村文化的繁荣,必须先呵护和守护好自己的本土文化,要守住文化的“根”。文化需要创新,但应以传统文化为基础,以传统文化的传承作为先决条件。一是发挥研究机构作用,指导振兴乡村文化。邀请相关文化管理、研究部门,建立村庄文化遗产名录,尽可能地保存、抢救、记录传统村落遗物。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深入挖掘万众村农耕文明的精神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人生智慧。或者从乡村本身走出来的“乡贤精英”中寻找研究人才,让这些从家乡走出来的精英人才,来“反哺”乡村。二是建立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人制度。对基层乡土文化能人、中小学老师、文艺爱好者、乡村工匠、本村优秀民间艺人,要保障他们的经济待遇。大力培养、扶持村庄文艺骨干、业余文化队伍和民间文艺社团。三是做好乡村发展“文化+”文章。欧盟专门针对欧盟乡村旅游的发展制定了欧盟第五框架协议,该协议提出了欧洲综合乡村旅游管理方针,并在资金、政策、教育、培训等多方面给予乡村旅游发展大力的支持。对于万众村,守住耕地面积底线,立足乡村特色和建设实际,将文化与旅游、农业、科技、生态等相融合,鼓励发展分享农场、共享农庄、创意农业,培育农产品品牌,如田螺养殖农庄,建设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打造文化强村,创造乡村振兴新态势。在青垫村保护与建设中,建议以原住民王升大博物馆馆长王六宝住宅为中心,开辟海曙乡村文化体验馆,以乡村旅游为载体,结合非遗产品开发特色旅游商品。(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