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制改革不彻底,村收入来源单一
集士港村集体经济以集体土地、房产资产,按照“人头股份”,村民合作社的经营业务主要是集体土地流转与房屋出租,其收入构成了村级经济的主要收入来源。
(1)股份制改革不彻底,形成“人头股份”。没有发挥股份激励的作用,没有形成股份的流转,仍体现“人头股份”的“平均分配”与“大锅饭”。
(2)没有把合作社作为企业运行。没有把集体资产、资源用企业的方式进行盘活,没有把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作为合作社的机制。(https://www.daowen.com)
(3)合作社缺乏有效的积累。由于收入来源单一,没有形成村级经济的增长点,因此缺乏收入增量,为保证社员(股东)的收益持平或增长,就要最大化地按股份分配收益。
(4)集士港村的软实力、无形资源(资产)没有得到整合。在集士港村调研发现,该村有着丰富的无形资产待挖掘,目前呈“抱住金砖”“不富裕”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