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好”商会创建中不断提升领导水平和服务层次
根据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四好”商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后简称《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联对开展这一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并下发了《实施方案》。商会专门召开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认真传达学习全国工商联《意见》和自治区工商联的《实施方案》,提出创建“四好”商会的总体要求,即全面理解“四好”商会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灌注正能量、显示新形象、展现新作为,严格对照“四好”标准,狠抓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总商会整体工作水平。在组织措施上,充分发挥总商会的主体作用,提出会长是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秘书长是直接责任人,全体会员参与,活动经费充分保障。将“四好”商会建设同党支部示范创建活动同研究、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落实,一起全面推进。
抓班子建设,强调政治过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办会、实行民主决策,对涉法涉诉或行为不端者,坚决劝退并及时将其清理出商会领导班子;抓团结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积极践行“亲”“清”要求,着力壮大会员队伍,引导会员听党话、跟党走;抓服务发展,为会员企业提供切实有效服务,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利益,对会员实行面对面、点对点服务,总商会签约2家有实力、有影响的律师事务所和1家会计师事务所,签约5家银行和3家航空公司,为在宁闽商提供法律咨询、财务审计、贷款融资以及航空交通等方面的服务。商会秘书处多年为会员起草、修改大量项目建设申请报告,协调处理很多家企业项目落地以及建设运营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抓自律规范,开展会员信用评价,引导企业守信经营,实行财产账务公开,接受会员监督。2018年年底和2019年年初,总商会被自治区工商联和全国工商联先后命名为“四好”商会。“四好”商会的成功创建,为进一步加强商会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
现宁夏福建总商会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正以闽商精神,团结带领广大会员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力争为家乡增光添彩,为宁夏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https://www.daowen.com)

宁夏福建总商会理监事会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