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人看起来更美,佩戴饰品加以修饰的行为,如添加色·饰·属·织·触,是因为存在展示对象才能成立,从这一点来看可以说这样的行为就是设计。色彩就是属性本身,是表现事物特征和性质时不可或缺的要素。如果用“色”(shoku)(属性—色彩)来解释色彩的量才适用,可以说设计就是“灵活运用颜色本性的行为”。另外,色彩不仅是视觉要素,还是表现触觉感受的对象,人们通过配色设计来展现材料的质感,将颜色安排在适当的位置,所以能够容易理解直面色彩的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