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广电总局及各省市广电局应强化语言审查力度
国家广电总局其实早在2011年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文字质量管理的通知》。[4]通知里明确要求:“电视剧制作机构应对所制作的电视剧进行文字质量检查,确保电视剧用字用语应正确、规范,避免出现字幕错别字,同时尽可能减少读音错误、用词错误和表达错误。”另外,影视剧制作完成以后,在送审之时,国家广电总局也要求影视剧制作机构再次对影视剧的文字质量进行把关,需派专人负责字幕校对,杜绝错别字。随后,影视剧制作单位不仅需要提交《制作机构电视剧文字质量自检承诺书》,表明已由专人按照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对送审影视剧文字质量进行了检查,还要提交《播出机构电视剧文字质量承诺书》,意指若发现播出的影视剧中存在部分语言错误,应退回进行修改,若存在的语言错误较多,会依法受到处罚。
如此严格的管理制度原本完全可以实现影视语言的规范化,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很多规则条款却被不知不觉地淡化或忽略了。国家政府部门只有让所有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让一切通知、要求不再沦为“纸上谈兵”,失范的语言现象才会逐渐从屏幕上减少,影视剧语言的规范化才会最终得以实现。(https://www.daowen.com)
同时,国家广电总局还可以强化和完善各省市广电局的影视剧审核制度,尤其是加强影视剧语音、词汇、语法方面的审核,并加强奖惩力度。各地文化管理部门对影视剧语言的层层考查,自然会引起影视剧制作机构对语言规范的重视,从而使播出的影视剧作品的质量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整个影视剧制作行业也会形成良好、严谨的语言规范态势。